2019-03-26 信息学院

云南大学信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提高我院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工作要求

我院将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目标及生源特点,依法依规开展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严格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复试工作的五个坚持: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2、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名单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最低复试控制线确定,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名单根据《云南大学信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方案》确定。

3、已经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含第一志愿考生和已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一律不再列入我院复试名单。

4、第一志愿考生若申请调剂我院其他专业(或方向),且已接受复试通知,原则上将不会再列入一志愿报考专业(或方向)复试名单。

三、复试具体工作

(一)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之前,我院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根据考生的《复试信息表》,认真审查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核查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报考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并收存其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录取后办理银行卡交纳学费用)。

2、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提交《政审表》,无学习或工作单位考生应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应向学院说明具体情况,经学院同意后可暂不提供,待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再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发送人事调档函,调取个人档案进行认真审阅,对阅档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核查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5、在我院复试前,已经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含第一志愿考生和已接受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6、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收取复试费用,硕士研究生考生100元/人。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按时参加云南大学校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费为165元/人。

(三)复试形式

1、学术型考生复试

每位考生必须根据自己的复试专业分别到2个测试小组(专业基础+英语测试小组、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进行复试,2个测试小组不分先后顺序。考生每参加完一次面试需将程序单交由复试小组秘书签字确认,复试记录表交最后面试的测试小组秘书。具体如下:

2、专业型考生复试

每位考生必须根据自己的复试专业和分组名单分别到2个测试小组(专业综合+英语测试小组、实践测试小组)进行复试,2个测试小组不分先后顺序。考生每参加完一次面试需将程序单交由复试小组秘书签字确认,复试记录表交最后面试的测试小组秘书。具体如下:

(四)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我院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50%。

(2)对于学术型考生,复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20%+专业测试成绩×80%(其中,专业基础和专业技能成绩分别占专业测试成绩的50%);对于专业型考生,复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20%+专业测试成绩×80%(其中,专业综合和实践成绩分别占专业测试成绩的60%和40%)。

(2)复试各部分成绩均以100分计算,在计算复试成绩时进行折算。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可和非专项计划考生一同参加复试,但综合成绩单独排名。

(5)复试加分项目: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根据研招网后台下达的加分库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加分,若考生符合以上加分政策但并未获得加分的,请尽快联系我校研招办,研招办将根据后台的增补数据及时更新加分。

2、综合成绩计算

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所占权重计算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以此作为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百分制并保留2位小数)=初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注:初试总成绩满分若为500,初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初试总成绩/5,以此类推。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纪检监督员朱恒老师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复试监督或投诉电话:

0871-65033837/65033908(学校),0871-65031597/65946964(学院)。

(七)录取

我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录取原则

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院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可和同专业非专项计划考生一同参加复试,但应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2、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1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1周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报学校研招办审核。

4、其他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调剂要求,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工作日程表

云南大学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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